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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汾阳医院 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2022-04-15 11:30:35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发展需求,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9号)等文件精神,山西省汾阳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山西省汾阳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以《山西省汾阳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3月30日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2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大小30KB,JPG或JPE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单位招聘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4月12日9:00至4月18日18:00

资格初审由山西省汾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改报岗位

岗位招聘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招聘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1:1以上即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1: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4月21日9:00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4月21日9:004月21日19: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24月21日21: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4.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转入一般性普通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4月22日9:00至17: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4月22日9:00至19: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24月22日21:00前查询。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岗位招聘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1:1以上方可开考;岗位招聘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上述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的,予以取消。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汾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招聘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5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超过1:5 (含1:5)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招聘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1.笔试

1)笔试范围

①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报名人数超过1:5(含1:5)时的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2)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汾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1)资格复审范围

①需进行笔试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②直接进行面试岗位的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证明;

6)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2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2年度结业的应提供由培训基地出具的2022年度能够参加住培结业考试的证明并加盖基地所在医院公章);

8)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人员一并递补为资格复审人选),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1)面试工作由山西省汾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3位小数。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末位2名以上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汾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顺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递补排序方法同体检对象确定方式),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吕梁市卫健委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助补贴政策待遇及管理

1.对引进的高校毕业生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分别给予不低于8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及其他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2.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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